受信托人委托,代为管理、运营或处理托管财产的工作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进行信托存款或托存款;
(2)办理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
(3)办理融资性租凭和操作性租凭;
(4)经办融资信托、基金信托等委托投资或信托投资;
(5)进行保管信托和仓库信托,代理财产保管和处理;
(6)为公司上市发行、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承担顾问或分配人;
(7)提供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
(8)进行或代理进行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9)开展资产证券业务和商人银行业务。
受信托人委托,代为管理、运营或处理托管财产的工作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进行信托存款或托存款;
(2)办理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
(3)办理融资性租凭和操作性租凭;
(4)经办融资信托、基金信托等委托投资或信托投资;
(5)进行保管信托和仓库信托,代理财产保管和处理;
(6)为公司上市发行、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承担顾问或分配人;
(7)提供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
(8)进行或代理进行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9)开展资产证券业务和商人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