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找大学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招生简章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考生问答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考生问答
发布时间:2014-07-31
阅读量:346

  ◆问: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答: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出特色。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学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引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2006年12月,我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于2009年12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级项目验收。确立了我校在全国1200多所高职高专院校中的领先地位。

  ◆ 问:贵校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答:我校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 问:贵校的地理位置及乘车路线?

  答:学校位于福州仓山学区首山路112号,毗邻师大学生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周边配套完善,是理想的学习生活之地。可乘坐20路、66路、106路、50路、87路、319路、501路、502路到达。

  ◆ 问:贵校的招生对象和生源范围是哪些?

  答: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生源范围: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审定的生源计划,2014年我校面向福建及山西、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1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 问:考生如何填报贵校志愿,贵校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答:我校2014年在各省招生计划和招生代码、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福建省内招生院校代码(4001、4002)。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及其它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职专科相应录取批次的录取线,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及体检等条件择优录取。

  ◆ 问: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对考生身体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航海技术:该专业只招男生,要求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无色盲色弱。2014年我院招收航海技术专业文、理科兼收。

  轮机工程技术:只招男生,要求身高在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问:工业分析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三个专业对考生身体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体检要求无色盲色弱。

  ◆ 问:矿山机电专业学制几年?该专业有什么优惠待遇?

  答:矿山机电专业学制三年,该专业与龙岩市煤炭管理局、三明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泉州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开展联合办学,学生入学报到后与联合办学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学费由联合办学单位全额提供。学生毕业后,由联合办学单位安排到辖区范围内煤矿企业就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工资标准参照福建省内各地市同行业相应的学历、工种的工资待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除与其他专业学生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方面的待遇外,联合办学单位每学年还设置专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10%,奖励1500元/人;二等奖15%,奖励1000元/人;三等奖25%,奖励800元/人。

  ◆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能得到什么帮助?

  答:入学时学院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经规定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采取奖、助、贷、勤、减、免、缓等措施予以资助。

  ◆问:学院设有哪些奖、助学金?具体的资助体系是怎样的?

  答: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奖、助、贷、勤、减等各项资助工作;同时,健全了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资助科,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年级或班级评议小组、系部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具体资助措施如下:

  

种类

具     体     规     定

类别

参评对象

等级

金额

比例

 

 

国家

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体学生

 

8000元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000元

学院

奖学金

全体学生

特等

2000元

 

一等

1500元

 

二等

1000元

 

三等

800元

 

国家

助学金

资助面约占学生总数的20%,其中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1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一年按十个月计算,按月发放。

生源地

信用

助学贷款

我校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请学生到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具体的办理方法及经办银行。(福建省生源请登陆http://xszz.fjedu.gov.cn:8080/ 查询相关问题,非福建生源请登陆本地区省级学生资助网站查询相关问题)。

勤工助学

目前学院已设立近千个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每月发给勤工助学金200元~320元。

学费减免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孤儿、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给予适当的学费减免。

备注:除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以外的各项资助措施,须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能申请。

  ◆问:贵校的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我院近三年就业率达99%以上,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50强” 等荣誉称号。2012年经共青团中央批准成立 “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

  ◆问:学生在学期间是否有机会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有何奖励?

  答:学生在学期间有机会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或省级比赛一等奖以上的学生可免试录取到普通本科高校相关专业。

  ◆问:贵校学生能否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普通高校本科学习?

  答:我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学生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经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