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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二○一五年高职招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1-25
阅读量:537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由福建省文化厅主办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学院立足于区域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培养艺术表演、艺术创作和艺术管理人才。学院前身为“福建艺术专科学校”,创建于1958年,1960年升格为“福建艺术学院”,后经多次调整,1974年复办为“福建艺术学校”。2005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除学院本部校区外,在全省各地还有12个分校(班)。现开设有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舞蹈表演、文化事业管理、戏曲表演、茶文化、舞台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美术、服装设计等10个高职专业,开设有音乐、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杂技表演、木偶表演、社会文化艺术等6个中职专业。

  办学五十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艺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艺德教育与专业教学相结合、技能培养与全面素质提高相结合、艺术创作与艺术研究相结合、课堂教学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培养,为省内外文化艺术行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涌现出许多杰出的校友,如:福建省书法家协会主席陈奋武,原福建省美术家协会主席陈玉峰,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陈扬坤,原全国政协委员音乐教育家李未明、著名小提琴教育家何弦,著名钢琴教育家杨鸣、周铿,著名舞蹈编导范东凯、曾焕兴,著名影视编导夏蒙,著名歌唱家阮余群,戏曲表演“梅花奖”得主曾静萍、李敏、陈洪翔、周虹、陈琼,以及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超女叶一茜、快乐男生李炜、中国好声音郑虹等流行歌星。

  一、办学规模

  学院本部坐落于福州市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为福州八大中心城区之一,毗邻闽江,人文荟萃、环境幽雅,是学习深造的理想之地。校区占地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拥有各专业教学楼、综合剧院、音乐厅、舞蹈展演厅、美术展览厅、演播厅、图书馆、400米塑胶田径场、室内体育馆、游泳池等教学设施。福建图书馆艺术分馆设于我院,学院馆藏图书资料20多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98人,其中校本部1870人。

  二、专业建设成果

  2005年升格高职以来,学院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在稳步拓展专业数量的同时,做强、做精各专业,在专业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2007-2009年色彩、视唱练耳、福建民间舞、舞蹈艺术实践、木管、声乐表演、中国古典舞等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2008年音乐表演专业被评选为“省级精品专业”;

  2009年舞蹈表演专业被评选为“省级精品专业”;

  2010年“以实验艺术团为载体,构建高职艺术教育综合实践教学平台”教改项目被列入“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试点项目”;

  2012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被列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2012年表演艺术实训基地被列入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012-2013年获得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主持的“全国艺术职业教育系列教材”7部教材的主编资格;

  2013年舞蹈表演专业被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评为“全国职业院校首批100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2013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舞蹈表演等三个专业被评为福建省“高职教育示范专业”;

  2013年舞蹈专业被列入福建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

  2013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第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落户在我院;

  2014年我院2项教学成果分别获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二等奖;

  2014年茶文化专业被评选为福建省“高职教育示范专业”。

  三、师资队伍建设

  学院汇聚了一批有丰富经验的艺术教育工作者,学院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52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36人,教师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组织,其中中国音协、中国舞协、中国美协、中国剧协等国家级协会会员40多人,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秘书长1人,省音协副主席、省舞协副主席各1人。艺术设计教学团队被评选为“省级教学队”;张锦华教授被评为“省级教学名师”;古琴老教师李禹贤、福建民间舞老教师郭金锁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同时,学院注重吸纳行业专家兼课,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另外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的艺术家、工艺美术大师担任客座教授。

  四、服务社会能力

  近年来,学院每年承接各类演出40多场次,先后参加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五十周年国庆天安门彩车游行、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0年第六届泛珠大会、2011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2012年中央电视台元宵晚会、2013年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以及福建省政府组织的各类重大文艺演出。作为福建省文化系统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大力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活动,并被福建省人事厅授予“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同时,学院充分利用艺术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参与“艺术扶贫”工作,主动融入海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2013年学院还承办了全国第一次戏曲教育发展规划起草会议。

  五、人才培养质量

  我院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2013年我院参加由国家教育部等23个部委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参加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5项。2014年我院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一金六银一铜的好成绩;参加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一等奖10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项,在全国同类职业院校中名列前茅,充分展现了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

  六、对外艺术交流

  学院广泛开展海内外艺术交流活动,主动邀请海内外知名艺术家来校讲座、艺术团来校展演,积极拓展对外交流空间。2005年受文化部委派组团赴北非六国交流巡演;2007年组团赴美国交流演出;2010年派出教师赴毛里求斯传授中国传统音乐;2011年组团赴德国莱法州交流演出;2012年、2013年派出教师赴印度尼西亚传授中国传统舞蹈。2014年派出师生赴台湾交流学习;2015年1月赴联合国总部参加由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大型舞剧《丝海梦寻》演出。学院与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德国莱法州音乐学校、毛里求斯甘地学院、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台湾中国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戏曲学院、台湾和春职业技术学院等艺术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七、招收专业、学制及名额(具体指标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2015年学院计划向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招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美术》《文化事业管理》《茶文化》《主持与播音》《服装设计》等高职招考生共420人。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二○一五年高职招考招生简章1

  八、招生报名要求以及录取实施办法(具体录取实施办法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二○一五年高职招考招生简章2

  符合闽考院普〔2014〕16号要求的已参加报名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各专业录取条件如下:

  注: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音乐类、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院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院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九、收费标准与助学政策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我院各层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7200/学年

  (二)住宿费: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为500元—1200元不等。

  (三)代办费:代办费(教材费等)500元/学年,每学年末结算,多还少补。

  (四)助学政策:可根据文件要求,办理生源地贷款、缓交学费、高职助学金、国家奖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政策。

  十、毕业、就业与升学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在学期间可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

  学生毕业后,可按学校推荐相关单位双向选择就业,亦可根据专业通过全日制专升本、自学考试专升本和成人教育专升本等形式直接报考各高等艺术类院校继续深造。

  学 院 地 址:福州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

  学院招生办电话: 0591—38268178、38268198。

  学 院 网 址: http://www.fjyszyxy.com

  十一、友情提示

  高职招考成绩将于2015年2月中上旬公布,3月开始组织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和录取办法请查看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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