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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台戏剧学院泉州分院 黄泉福大师艺术工作室办学点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1-04
阅读量:767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建设培养雕艺技能人才基地,由福建省文化厅牵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台戏剧学院泉州分院办学点与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黄泉福先生艺术工作室开展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现面向全社会招收雕艺技能学生,具体如下:

  1. 本班学员的职业基础课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台戏剧学院泉州分院负责组织,专业基础课由黄泉福大师艺术工作室负责组织(黄泉福大师将亲自授课),授课点设于泉州市台商区张坂镇惠安县九龙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工艺美术教学实习基地。

  2. 专业名称:社会文化艺术(工艺美术方向);学制:三年制中专。

  3. 招生要求:年龄16-22周岁,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喜爱工艺美术者优先。

  4. 主要专业课程:木雕、玉雕、绘画、古典家具工艺美术、宗教艺术等。

  5. 三年学习期满可获得由福建省教育厅验印的“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毕业文凭;欲继续深造者亦可推荐参加中高职对接考试。

  6.优惠条件:(具体细则以学生与惠安县九龙工艺美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条例为准,以下简称公司)

  ⑴学习期间,免收学费;

  ⑵由学校为学生购买学习安全商业保险,负责学生在校期间代办费;企业为学生提供住宿费、水电费。

  ⑶学生在公司学习期间,公司将根据学生的考核结果给予第一学年每月1000元奖励(含伙食补贴500元),第二学年1500-2000元奖励(含伙食补贴500元),第三学年2000-3000元的奖励(含伙食补贴500元)。

  ⑷学生毕业后,如符合条件在本公司就业,每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工作表现优秀者工资逐年提升);毕业后连续在公司工作满五年,公司给予10-15万元奖励。

  7.联系方式:

  泉州分院: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13506005020

  黄泉福大师工作室:

  联系人:何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87492222、13959871778、15059508717。

  电子邮箱:9254282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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