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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4-23
阅读量:649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素质教育,推动浙江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带动全校群众性文艺活动的深入展开,我校举办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从中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艺术团团员。

  一、招收项目

  小提琴、大提琴、中阮、琵琶、声乐(男高音)、舞蹈(女)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要求文艺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

  2. 每人只能选择招收项目中的一个单项报考。

  三、报名方法

  1.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需通过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4月23日。

  2.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浙江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

  (1)打印《浙江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本人签名并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项目专业展示视频,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采用任何编辑手段美化处理声音及画面。视频中只能出现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现其他任何人员;不能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4)视频文件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500M,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容详见初试要求。建议视频比例16:9,分辨率720p以上,帧数25帧/秒以上。

  四、选拔测试

  (一)艺术专项初试

  按照招生项目和报考条件,我校根据考生上传材料进行艺术专项初试评审,按各专项签约人数,以1:4比例(同分同入围)划定进入艺术专项复试的人数。初试评审结果请考生于2020年5月1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艺术专项复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艺术专项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浙江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拟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须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报考规定。

  五、计划签约人数

  浙江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团实际需要,共签约24人。根据艺术专项复试成绩排名进行签约,各专项招生计划签约人数具体如下表。

  各专项招生计划签约人数一览表

  

序号

项目

计划签约

人数

录取优惠条件

1

小提琴

0-6

浙江大学(10335)第一批本科线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含),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海南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60分(含)。

 

2

大提琴

0-3

3

中阮

0-4

4

琵琶

0-4

5

声乐

(男高音)

0-4

6

舞蹈(女)

0-3

 

合计

0-24

备注: 在大提琴、小提琴、中阮和琵琶项目中,报名人数少于计划签约人数最大值时,大提琴与小提琴、中阮与琵琶的空缺名额可相互调剂。空缺名额替补录取的专项不受前述计划签约人数限制。

  六、联系方式与咨询时间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0571-88206745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

  咨询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4月23日(9:00-11:30;14:00-17:00)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du.cn

  七、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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