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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4-12-04
阅读量:471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为孩子选择集宁师范学院接受高等教育。

  集宁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9年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学校设有中文、政史、幼师、外语、数学、计算机、物理、化学、体育、音乐、美术、蒙文、生物、经管等14个系(院)和思政教学部,30个本科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专任教师5百多人,其中正副教授200多人。

  大学是启人心智的殿堂。为了把孩子培养成祖国建设的有用之才,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现就以下几个问题与您沟通,请督促孩子做好相关准备。

  ●报到时需带上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等和相关费用。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前以书面形式并附原学校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超过两周或请假到期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无故不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回家治疗。

  ●学校实行男女生分楼住宿,学生必须在校住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000元/人。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在规定时间持学生证到校报到、缴费和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费用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必须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需补考或重修。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得正常补考,并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升级;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将被留级或者退学。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同时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尊敬的家长,面对孩子进入大学后遇到的挑战,仍需要您伸出温暖的手,让孩子感受到关心,获得力量。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经常主动和班主任、系(院)领导联系,以便了解孩子在校情况。让我们多沟通、多联系、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早日成才,报效国家。

  为了便于与您联系,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http://www.jntc.nm.cn/zhaosheng/网址确认,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咨询电话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474-4875613 4875614 4875616 4875611 15764980195-98

  收费咨询电话:0474-4875834 0474-4875659 15714849717

  奖贷助学金咨询电话:0474-4879642 15947049790 13947454666

  住宿咨询电话:0474-8281797 8277192

  户籍咨询电话:13947439870

  泉山校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路59号

  白海子校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经五二路(亿利东方学校东面)

  网址:http://www.jntc.nm.cn或http://60.31.143.237/

  E-mail:jnsf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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