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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20年影视编导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3-23
阅读量:596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专业及总计划: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人物造型设计方向)专业20名。具体招生省市及分省计划如下:

  

招生大类(专业)

科类

招生省市及分省计划

安徽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湖南

辽宁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浙江

重庆

广东

河北

江苏

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理兼收

4

2

2

10

10

15


15

2

5

15

5

15

5

3

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

文理兼收






2

5

7



1


2

3


 

注:1.最终分省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2020年计划为准。

  2.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3.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4.港澳台考生,参加我校面向港澳台学生单独组织的专业考核,详见相应的招生简章。

  三、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

  2.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五、其他

  1.重庆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督艺术类选拔及录取工作的合规性,并接受社会监督。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方式:023-65103501,cqujw 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2.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人物造型设计方向)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邮编:400044)

  咨询电话:023-65106258、65111919(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023-65102371、6510237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传真:023-65105206

  网址:zhaosheng.cqu.edu.cn

  邮箱:zhaosheng 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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