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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本科招生考生问答
发布时间:2014-12-01
阅读量:198

  1.今年学校本科、专科新生安排在哪个校区学习?

  答:今年本科新生安排在南宁明秀校区和相思湖校区学习,其中信息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专业的新生安排在明秀校区学习;经济与贸易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化传播学院专业的新生安排在相思湖校区学习。专科新生分别安排在防城港市防城港学院和南宁明秀校区学习,其中普通高职专科专业的新生安排在防城港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与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专业的新生安排在南宁明秀校区学习。

  2.今年学校本科招生开设哪些专业?招生计划数是多少?

  答:今年我校本科招生专业共有49个专业、专业方向,分别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事业管理、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金融工程、英语、商务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字媒体技术、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物流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资产评估、秘书学、广告学(广告策划)、广告学(广告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文化产业管理、法学、会计学(国际会计)、会计学(中澳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东南亚贸易)。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4100人。

  3.学校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凡是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高考分数达到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外省考生达到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为我校确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并平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最好是A志愿),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1)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按总分(含加分)—总成绩(不含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本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专业考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政策为准。

  (3)对报考中外合作培训项目考生的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

  (4)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本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105分)以上;高职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总分的5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75分)以上;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

  4.考生被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5.如何填报“广西财经学院(一)”和“广西财经学院(二)”志愿?这两者有何区别?

  答“广西财经学院(一)”[以下简称财院(一)]与“广西财经学院(二)”[以下简称财院(二)]是属于同一个批次录取范围的招生专业类别,在我校本科第二批录取和高职高专普通批的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时,财院一和财院二是同一批次进行的。

  财院(一)和财院(二)的区别见下表:

  

类别

院校

代码

专 业

学 费

办学地点

财院(一) 11548 普通本科专业 4200—9000元/年 南宁市明秀校、相思湖校区
普通高职专业 7900元/年

防城港校区(第一、二年);

南宁市明秀校区(第三年)

财院(二) 20005 中外合作本科专业 20000—30000元/年 南宁市明秀校区
中外合作高职专业 20000元/年

  注意:

  (1)考生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高考成绩,选择其中一个院校代码填报,也可以两个同时填报。

  (2)2014年新生学习校区安排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告并以录取通知书标明为准。

  6.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填报志愿是要根据本人的成绩情况决定报考的学校和专业,不能盲目追求学校的“档次”和所谓的“热门”专业,除填好本人志愿外,考生一定要注意所填写的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不得有误,并要确保录取期间电话24小时畅通,以方便我校能够及时联系到家长及考生,了解相关信息。

  7.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怎么样?

  答: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不断提升,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每年均有1000多个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10000多个。2004年以来,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0%以上,《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特色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报道,先后7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8.学校的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有哪些?

  答: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自治区级紧缺人才专业1个:金融学;自治区级特色专业6个:物流管理、税收学、审计学、保险、统计学、会计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东盟国际会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东盟国际会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投资理财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创新实验区。学校获广西特色高校项目立项,依托现有专业特色,着力打造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等三个重点专业及专业群。

  9.学校的招生批次有哪些?

  答:我校的招生批次共有5个批次,分别是:

  (1)本科提前批: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2)本科第二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本科专业;

  (3)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免费预科生;

  (4)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普通预科生;

  (5)高职高专普通批:所有高职专科专业;

  10.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吗?招收的主要对象是什么?

  答: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根据广西区教育厅文件精神,少数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民族预科生和普通民族预科生两种。免费民族预科生招生录取的对象主要面向区内50个老、少、边、山、穷县(区、市)农业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普通民族预科生招收对象为广西区内少数民族高考学生,实行交费上学。

  11.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辅修双专业(学位)吗?具体有哪些专业?

  答:可以。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具有交叉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性和就业能力,学校从2008年开始开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只要是在校全日制本科生都有机会报读。辅修完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的同学可获得相应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证书。

  2008年以来,我校开设的双专业(学位)有: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投资学、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12.广西财经学院有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吗?

  答:有。2011年,学校获教育部批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成为会计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从2012年开始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

  1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何助学政策?

  答:根据国家的资助政策,我校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一年级学生)。

  (5)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监护人共同向户籍所在地资助办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贫困证明向户籍所在当地资助办申请办理;在校生凭学生证、缴费通知单和贫困证明回生源地办理。目前,广西全区已全面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它是学生助学贷款的主要形式。

  (6)“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7)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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