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找大学 >厦门大学 >招生简章 >我校组织参加教育部推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
我校组织参加教育部推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14-12-03
阅读量:725

  9月5日下午,教育部召开推进深化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部属高校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主持。厦门大学分会场设在颂恩楼5楼。厦门大学校长、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朱崇实,纪委书记赖虹凯,和教务处、招生办、考试中心、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招生办、考试中心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袁贵仁部长首先肯定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取得的巨大成绩,指出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认真总结经验,扬长避短,科学规划,对原有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完善。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为: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杜玉波副部长对《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他详细解读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他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引导,细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会后,朱崇实校长要求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和招生、考试部门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刻领悟教育部推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有关考试、招生和录取等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向学校办公会和常委会报告。

  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有关高校招生录取改革工作要点:

  ……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

  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

  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