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找大学 >厦门大学 >招生简章 >关于填报2014年厦门大学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规定
关于填报2014年厦门大学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11-21
阅读量:169

  依据《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我校关于填报2014年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具体规定如下:

  1.填报2014年厦门大学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对象为具有漳州市(含所辖各县、市、区)户口且在漳州市各县、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2.2014年福建省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若考生选择填报我校走读志愿,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本科一批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我校走读志愿。

  3.我校将在本一批分数线上符合上述填报走读志愿条件的出档考生中,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和我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具体招生专业计划详见福建省招办编印的《福建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手册》。

  4. 对不符合面向漳州走读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填报了该志愿,而对录取产生的影响,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