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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2年厦门大学面向厦门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11-24
阅读量:486

  依据《厦门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我校关于填报2012年面向厦门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具体规定如下:

  1、填报2012年厦门大学面向厦门市招收走读生志愿的对象为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2、2012年福建省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若考生选择填报我校走读志愿,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本科一批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中,选择一个填报我校走读志愿。

  3、我校将在本一批分数线上符合上述填报走读志愿条件的出档考生中,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和我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具体招生专业计划详见福建省招办编印的《福建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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