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的招生录取模式,择优选拔已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的考生、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优良的考生。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体检要求
1、江苏省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各类考生,尚未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19日前至生源地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补报名。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2016年3月19日、3月20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
3、退役士兵,具有复员军人证件,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4、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体检要求参照《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2016年专业体检办法》执行。
三、单独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单独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2、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单独招生报名端口进入报名程序,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第二步: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其中填报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体检,报考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考生也可填报我院其它专业。
第三步:点击网上支付选项支付语数外联合测试费45元,付费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凡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条件项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为1A3B、2A2C、2A1B1C、2A2B、3A1C、3A1B、4A且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不支付语数外联合测试费。
3、来我院现场报名:考生本人或考生委托人在报名时间内至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625号,来校路线可以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委托人办理报名手续时也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凡现场报名考生的语数外联合测试费(45元/人)由我院支付。
五、考试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联合测试:
(1)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以联合测试成绩等级A、B、C、D按以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D级40分。
(3)时间、地点:文化联合测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准考证可在考前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端口下载打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准考证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2、综合素质考试:
(1)综合素质考试由我院自主组织,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分值:综合素质考试总分值为200分。
(3)时间、地点:综合素质考试于2016年4月16日至17日进行,地点是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625号),具体见我院《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报到安排》。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参加考试。考试费60元/人。《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报到安排》于4月5日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六、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1、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类型及条件项
2、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②③④⑤项的考生,须按照附件1《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申请要求》将相应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1月26日前寄至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3月7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审核结果,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视为有效。
3、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需于4月16日、17日到我院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4、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原则上录取率为100%。
七、录取
1、总分计算方法
(1)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
总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加分
(2)非免考考生
总分=文化联合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加分
(3)艺术类考生
总分=文化联合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加分
(4)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
总分=文化联合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加分
(5)退役士兵
总分=综合素质考试分
2、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加分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达到A、B,按以下规则加入总分:A级10分、B级5分。
3、计划分配比例
各专业计划按1:1比例分配给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和非免考考生。退役士兵计划单列,不超过90人。
4、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分,分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非免考考生、艺术类考生、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考生、退役士兵五类分别划线录取。
5、录取原则
按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
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联合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八、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体检
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考生体检参照附件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2016年专业体检办法》执行。
九、日程安排
十、单独招生入学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我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全过程参与监督。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政策如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十四、本招生简章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1153(免费)、025-58370715、025-57790699、025-57795688 、025-57028510,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汤老师
短信平台及传真:02557054841(考生可发送短信至号码02557054841)
招生监督电话:025-57013249、025-57790699,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u/3963825180
学院微信:njccgf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