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经批准调整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校2014年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面向全国的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运动训练专业计划60名全部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合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计划50名,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合格考生17名。经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剩余计划投向生源较好及投档比例超过1:1的省份,用于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依次出档的合格考生。
二、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因福建省线上生源不足,剩余计划7名,在福建省文理科本科一批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前调整,面向全省公开计划,录取依次出档的合格考生。
三、我省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前方指挥部来函商请追加定向昌吉州计划3名,教育厅同意追加我校3名计划,经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追加的计划用于录取依次出档的合格考生。
四、经报教育厅审批,同意我校调整199名计划到省外招生,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我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所调整的计划严格按国家招生计划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用于点招,录取依次出档的合格考生。
2014年计划调整情况表
计划来源 |
计划数 | 调入省份 | 调整计划数 | 备注 |
运动训练专业计划 | 60名 | 江苏 | 3 | |
山东 | 2 | |||
河北 | 1 | |||
黑龙江 | 2 | |||
河南 | 1 | |||
广东 | 1 | |||
湖北 | 1 | |||
福建 | 49 | |||
高水平运动员计划 | 50名 | 江西 | 2 |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
福建 | 15 | |||
天津 | 2 | 未完成高水平计划使用情况 | ||
广东 | 3 | |||
湖南 | 8 | |||
福建 | 7 | |||
贵州 | 1 | |||
河北 | 1 | |||
浙江 | 9 | |||
未使用 | 2 | |||
音乐表演 | 7名 | 福建 | 7 | |
教育厅追加计划 | 3名 | 新疆 | 3 | |
福建计划调出 | 199名 | 安徽 | 15 | |
甘肃 | 34 | |||
山西 | 30 | |||
黑龙江 | 10 | |||
辽宁 | 3 | |||
浙江 | 30 | |||
河南 | 60 | |||
河北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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