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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4年试点学院招生办法(考后)
发布时间:2015-01-04
阅读量:378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推进试点学院深化改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院2014年进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在以物理学为重要基础或工具的学科交叉方面有着传统的独特优势,形成了以物理学和应用物理学为核心的“大”物理学科群,包括化学物理、空间物理、地球物理、生物物理、工程物理、核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等学科方向。试点学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分两个模块:“卓越物理学家计划”(Phy-O计划),面向物理与应用物理学方向;“交叉创新人才计划”(Phy-X计划),面向各物理交叉学科方向,2014年招生计划数如下:

  

学科方向

江苏

河南

四川

物理学类(Phy-O计划)

2

2

2

数学类(数学物理方向)

1

1

1

化学类(化学物理方向)

2

2

2

地球物理学类(地球和空间物理方向)

1

2

2

生物科学类(生物物理方向)

2

2

2

材料类(材料物理方向)

1

1

1

工科试验班(工程物理方向)

4

3

4

电子信息类(量子物理与信息)

4

4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量子物理与信息)

1

1

1

核工程类(工程物理方向)

2

2

1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理科高中毕业生。

  2、报名条件

  高考成绩满足以下要求且体检合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测试:

  1)江苏: 2014年高考成绩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选考科目为物理且等级达A+、另一选考科目等级不低于A;

  2)河南、四川:2014年高考成绩不低于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80分。

  3、选拔程序

  1)6月9日-6月16日,考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ustc.edu.cn报名、填报模块志愿;

  2)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数学、理科综合成绩之和(江苏考生按高考数学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若某专业方向符合测试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减少该方向招生计划直至取消;

  3)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学习能力和创新潜力;进入测试的考生,须打印申请表,与中学教师推荐信、个人陈述、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一起装订成册,携带至测试现场;

  4)我校对考生高考理科成绩加权(河南、四川考生的数学、理科综合成绩各乘1.5,江苏考生的数学成绩乘2)后计入高考总成绩,并将高考总成绩按60%的比例折算、我校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算,形成综合评价总成绩,结合计划数以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生合格名单,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资格生所属计划方向,并在中国科大招生在线公示、报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5)合格考生视为填报了中国科大志愿,录取时,在本科第一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前(河南在本科提前批次,江苏与自主招生同时投档,四川在自主招生之后投档),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我校报送的资格生合格名单向我校投档,我校按照确定并公布的资格生所属计划方向确定专业。

  三、试点学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551- 63602592。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26

  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址:http://zsb.ustc.edu.cn

  五、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本招生办法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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