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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4年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14-12-02
阅读量:679

  为了保证2014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4〕7号)要求,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条:录取排序时,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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