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矿山井下抢险、救灾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2)处理井下火、瓦斯、矿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3)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等;(5)维护保养设备。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矿山救护工(41-038)
从事矿山井下抢险、救灾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2)处理井下火、瓦斯、矿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3)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等;(5)维护保养设备。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矿山救护工(4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