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影视片摄制造型艺术及其他艺术形式光线处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根据剧本的内容要求和摄影师的创作意图,完成布光设计工作;
(2)选定特定灯具与光源;
(3)完成影视片等艺术形式所需的不同光线效果、光线气氛的照明光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