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精神医学的理论知识和诊疗手段,对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病相、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进行研究和处置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从患者、患者家属和其他信息源获取有关患者的病史;
(2)对患者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心理活动过程进行全面的精神检查,以及心理测验和躯体检查;
(3)运用影像学、电生理、生化等手段对病人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
(4)根据病史资料和精神检查听见的主要精神病理状态,结合躯体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及时对患者确定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患者施以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等综合治疗措施;
(5)对因精神疾病反常行为导致的违法案件,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