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用航空器及其动力装置、螺旋桨(旋翼)、机载设备、零部件等进行修理、翻修或机体结构检修、重大改装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分解、检查、装配和调试民用航空器各系统部件及其连接件;
(2)检验、修理、更换民用航空器结构件;
(3)校验、分解、修理;
(4)加工民用航空器辅助材料和部件。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飞机系统装配工,飞机特种设备装配工,飞机修理钣金工,飞机客舱设备装配修理工,飞机救生设备修理工,飞机导管修造工,飞机客舱装饰缝纫工,飞机漆、蒙工,航空发动机修理工,飞机液压附件修理工,飞机着陆装置修理工,飞机空调、气动、氧气附件修理工,飞机螺旋桨修理工,航空发动机附件修理工,飞机无线电、雷达修理工,飞机电气修理工,飞机仪表修理工,飞机橡胶、塑料件制作工,飞机有机玻璃器件制作修理工,飞机复合材料件修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