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厅〔2020〕382号)、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2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我省青年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省招录办”)会同院校成立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领导小组,遵循“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甘肃省招收的青年学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参加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三、意向征集
招生意向征集工作由省招录办统一组织实施。符合招生基本条件且有意向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ganseea.cn)或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http://yjgl.gansu.gov.cn/),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后,下载《意向考生登记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招录办官方邮箱(gsxfyzlgzbgs@163.com)。
四、招生考核
招生考核工作由省招录办统一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包括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各项目均合格视为考核合格。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省招录办依据考生所在中学在校表现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本人、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的考核意见,对考生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是不合格的,及时将结果通报考生本人。本人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报后的3日内向省招录办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有意向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ganseea.cn)或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http://yjgl.gansu.gov.cn/),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后,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政治考核表》。
(二)面试和心理测试
7月29日9时,考生需携带《政治考核表》、高考准考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到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服务中心(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301号省消防教导队公交站)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和心理测试后,现场向考生公布结果。
(三)体格检查
7月30日7时,考生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前1日20时后禁食禁水)。
体格检查由省招录办组织实施,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
体检现场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招录办、承检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现场提出复检申请,由监督复议组视情安排现场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成绩查询
8月3日起,考生可通过省招录办电话查询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等成绩。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高考志愿,安排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7月25日20:00至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合格考生公开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将考核合格考生依据招生院校计划数量的120%进行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由院校按照公布的录取原则按照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第二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
烈士、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高考优待政策,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复核复检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新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考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八、纪律与监督
招生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各个方面监督。7月15日至9月31日,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事项,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并按规定要求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7608189。
九、相关提示
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可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站、咨询电话了解。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邮政编码:102202
(二)招生办公室邮箱:xfxyzb@163.com
(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办微信号:15701065161
(四)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0931-7608193(五)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邮箱:gsxfyzlbgs@163.com
附件: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填写说明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