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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办法(修订版)
时间:2020-04-14 15: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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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办法(修订版)1

  一、考核方式

  已报名成功的华侨港澳台考生,采用“提交作品集+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请考生准备6幅以上和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素描、色彩、设计等作品,或是可以多元化展示出个人特色和能力的书面作品,装订成册。于2020年4月30日前(以所在地邮局发件日邮戳为准)寄至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信封正面请注明“2020年美术设计类专业申请作品集”,作品集寄出恕不退还。远程视频面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原则

  (一)参加全国联招考试的华侨港澳台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联招办划定的本科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分数线,专业学校考核合格,即可录取。

  (二)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0〕1号)文件规定,语文、数学、英文、社会(或自然)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专业学校考核合格,即可录取。

  三、本办法若有与教育部、联招办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本科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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