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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外贤达学院春季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4-01-13
阅读量:796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就读校址

  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崇明校区: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东滩大道99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

计划数

学前教育

40

法语

40

金融学

40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法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依据上海市教委的春季招生文件精神,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根据报考生源的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划定学校的面试资格线。面试主要考察学生须具备的知识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交流能力、才艺展示、心智健康度等综合素质。

  面试比例: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

  面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1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面试地点:东体育会路390号(虹口校区)

  3、学校根据学生春季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学校面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录取确认的新生,与2015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春季招生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录取。学校公示的被最终确认为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0元(以相关文件为准)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沪价费〔2006〕012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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