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直隶第四初级师范学堂始建于1910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改建为“邢台学院”;2014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目前,学校形成师范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体的两大教育体系,设有20个二级学院(系部),52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8578人。拥有一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三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美术学、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一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社会工作专业),两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两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邢台学院;学校代码:1010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邢台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邢台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舞蹈学、表演和戏剧影视文学等本科专业。
邢台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预设总计划表
省份 | 美术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绘画 | 工艺美术 | 音乐学 | 舞蹈学 | 表演 | 戏剧影视文学 | 合计 | 备注 |
河北 | 75 | 70 | 65 | 35 | 20 | 75 | 70 | 30 | 15 | 455 | 表演校考、戏剧影视文学校际联考,其他均为省统考 |
江苏 | 10 | 10 | 10 | 10 | 5 | 45 | 统考 | ||||
山东 | 5 | 10 | 10 | 5 | 5 | 35 | 统考 | ||||
湖南 | 10 | 10 | 10 | 5 | 35 | 统考 | |||||
山西 | 5 | 10 | 10 | 5 | 10 | 10 | 5 | 5 | 60 | 统考 | |
辽宁 | 10 | 10 | 20 | 统考 | |||||||
甘肃 | 5 | 5 | 10 | 统考 | |||||||
河南 | 10 | 5 | 5 | 5 | 25 | 统考 | |||||
江西 | 10 | 5 | 5 | 5 | 5 | 10 | 40 | 统考 | |||
内蒙古 | 5 | 5 | 10 | 统考 | |||||||
广西 | 5 | 5 | 统考 | ||||||||
四川 | 10 | 5 | 15 | 统考 | |||||||
安徽 | 5 | 5 | 统考 | ||||||||
合计 | 120 | 110 | 110 | 50 | 30 | 120 | 120 | 60 | 40 | 760 |
三、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2、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相关要求。3、舞蹈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1、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河北省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河北省使用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须取得校际联考合格证,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4、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照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校考专业测试
(一)报名要求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报名条件,符合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要求;我校不接受跨省、市、自治区学生报考;考生须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校考成绩仅适用于河北省考生录取使用。
(二)收费标准
表演专业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120元/人。
(三)合格证发放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2020年,我校表演专业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在省内招生计划的4倍。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将于2020年4月初在邢台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jy.xttc.edu.cn/)公布,合格证不再单独寄发。
(四)校考成绩使用说明
邢台学院表演专业。
经协商,邯郸学院表演专业拟使用邢台学院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请参照邯郸学院招生简章,有关事宜由邯郸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专业相关政策如有调整,以国家及各省级招办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大街88号
咨询电话:0319-3650800、3650789
招生网址:邢台学院招生网http://zsjy.x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