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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接收推免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12-03
阅读量:544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上海海关学院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考生具有经济学类或工商管理类相关本科专业的学科背景;

  (三)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名额及学制

  本年度我院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税收管理方向)拟接收推免生20名(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制两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院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我院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试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复试内容见附件)。复试考生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我院后续发布的2015年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四)录取。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上级招生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年;

  (二)学院设立推免生入学奖学金,对于通过复试,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学金5000元;

  (三)学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1.助学金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3个等级;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3000元、1000元;评定比例分别为在读人数的10%、20%、30%。

  (三)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二)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欢迎广大推免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5年税务硕士研究生!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1-28991280周老师(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电子邮件:shcc_gs@126.com

  官方微博:http://www.weibo.com/shccgs

  上海海关学院网址:http://shanghai_edu.customs.gov.cn/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22.66.142.103/yanji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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