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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察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12-03
阅读量:333

  重庆警察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教育部国标:12757 在渝招生代码:5035

  一、学院概况

  重庆警察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委指导的普通全日制公安类本科院校。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挺兼任重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政委。学院包括大学城校区、石桥铺校区和松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860亩。

  重庆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重庆市公安学校,当时主要任务是从事在职民警培训。1982年,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成立,开始举办中专学历教育。2001年,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与重庆市公安学校合并组建了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开始举办专科学历教育。2005年,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公安类专业本科生。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基础上组建重庆警察学院。目前学院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等5个本科专业,学院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建校60余年来,学院为重庆政法队伍培养了近万名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6万余人次。他们中涌现出了公安部“一级英模”3名,“二级英模”3名,为重庆公安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开拓创新、富有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他们中有全国教书育人模范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2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重庆市教学团队2个;拥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50余名。近年来,建设了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2门;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3个。2010年,学院被重庆市教委评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先进单位。学院不断加强科研投入,先后取得了公安部、科技部和全国社科规划项目等重大项目的突破。图书馆现有藏书60余万册。现建有比对显微镜网络实验室、犯罪摹拟画像实验室等26个实验室和警察综合训练馆、心理行为训练场等15个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同时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建有56个稳固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办学影响力不断提高。目前,学院已与美国、法国、香港、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机关及其教育科研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先后聘请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刑事司法终身教授王政博士,公安部首席特邀刑侦专家乌国庆,中国刑警学院赵成文教授等全国知名的公安教育教学专家及一线业务领导担任学院特聘或客座教授。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本科公安专业学生500人,其中,文科计划招生175名,理科计划招生325名。男生计划招生425名(文科149名,理科276名),女生计划招生75名(文科26名,理科49名)。具体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志愿批次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数

合计

侦查学

提前批本科

4年

文史

50

42

8

理工

50

42

8

治安学

提前批本科

4年

文史

75

65

10

理工

75

65

10

交通管理工程

提前批本科

4年

理工

100

85

15

警务指挥与战术

提前批本科

4年

文史

50

42

8

理工

50

42

8

刑事科学技术

提前批本科

4年

理工

50

42

8

  三、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为重庆市户籍,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即1992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

  考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2、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肩、斜颈、各种疤麻等);

  4、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少年白头、驼背,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无严重静脉曲张,无各种残疾、畸形,无传染病;

  5、本人及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面试、体能测试、政审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由重庆市公安局和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一)面试、体能测试

  1、高考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我院面试体测分数线的考生,于2014年7月1日—2日(8:00-12:00,13:00-18:00)在重庆警察学院(大学城主校区)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生源地

1日

上午

江北区、渝中区、南岸区、涪陵区、万州区、荣昌县、潼南县、铜梁县、北碚区

下午

巴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江津区、綦江区、大足区、忠县、武隆县

2日

上午

渝北区、南川区、梁平县、巫山县、奉节县、酉阳县、长寿区、黔江区、巫溪县、永川区、垫江县、丰都县

下午

合川区、彭水县、石柱县、开县、万盛经开区、城口县、秀山县、云阳县、沙坪坝区、璧山县

  2、考生须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做好体能测试相应准备。

  3、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其中两项合格即可)如下: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50米

7"1以内(含7"1)

1000米

4'05"以内(含4'05")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含2.2米)

50米

8"6以内(含8"6)

800米

4'00"以内(含4'00")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5米以上(含1.5米)

  (二)政审

  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的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负责。

  五、志愿及录取

  凡报考重庆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高考志愿表的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填写“重庆警察学院”及报考专业。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我院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考生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基础上,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我院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录取标准执行本二批控制分数线。未被我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本科院校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学费: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4625元/学年,其余各专业5625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书本费等代收费据实收取。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学习待遇及资助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着制式警服。学生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警察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八、就业情况

  

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统计表

序号

毕业年限

就业率

参公率

入警率

1

2011届

95.70%

82.70%

80.80%

2

2012届

94.70%

82.30%

73.90%

3

2013届

97.40%

86.90%

85.00%

  备注:1.入警率是泛指在各级公安机关和边防、消防、司法警察、警卫及海关等单位就业人数与毕业生总数的比率。

  2.参公率是指入警人数加上在其他国家机关等公务员单位的就业人数与毕业生总数的比率。

  3.就业率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年4月1日。

  九、校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邮编:401331。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63964592 63964580 63964432

  网址:http:/www.cqjy.com.cn/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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