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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咨询热点问题问答
发布时间:2014-12-03
阅读量:693

  1、你院的公安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有什么区别?

  答:公安类专业主要是为公安系统培养专门人才,普通类专业是面向社会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

  2、报考你院是不是一定要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

  答:如果你要报考公安类专业就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简章里有公布)参加省招考委和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政审。

  如果你报考普通类专业(法学、社会学、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只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进行填报。

  3、你院学生就业是否包分配?

  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就业”的政策,我院学生毕业后可参加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的招警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录用为人民警察。

  4、学生就业渠道有哪些?

  答:我院毕业生主要通过参加招警考试的渠道进入公安队伍。此外,我院还与一部分用人单位长期保持用人联系,如武警边防、消防、国安、法院、检察院、高校、民航、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毕业生可视情况参加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5、如普通类专业学生参加招警考试,与公安类专业学生是否享受同等待遇?

  答:两类学生都是公安院校学生,毕业时均可按条件享受当年相应招警待遇。

  6、填报你院志愿应填在哪个批次?

  答:报考我院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必须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普通类本科专业必须在二本批次填报,普通类专科专业则必须在一专批次填报。往年曾出现过有的考生所有指标都符合录取要求,但因志愿误填,导致未能被录取的遗憾。

  7、视力和体能测试达不到你院标准能否报考?

  答:对报考我院公安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视力达不到要求,本人又立志从警,强烈要求就读我院,可由学生和家长签定做视力手术的《承诺书》,即可视为合格;体能测试只是我们对考生身体素质的测试,仅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8、如果报考你院公安类专业未被录取,是否影响我的其它院校录取?

  答:我院公安类专业是批前批录取,考生即使没被录取也不会对其余志愿有任何影响。

  9、你院是否还有专升本?名额有多少?

  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目前每年均在举行专升本考试,其名额按比例标准确定。

  10、入校后是否可以调剂专业?

  答: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调剂专业。

  11、报考你院是否都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答:招收公安类专业的女生不能超过招生总人数的15%,普通类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12、你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相关专业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并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13、新生入校后,学院是否要组织身体复检?

  答: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4、毕业生就业有什么政策?

  答:毕业生就业按国家当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定执行。

  15、你院的学费及住宿标准是怎样的?

  答:我院学费按国家审核标准收费:4100元/人年,住宿费900~1200元/人年。

  16、你院对贫困学生有什么救济措施,怎样办理?

  答: 目前学院设有奖、助、贷、补、减(免)、勤、捐等七种助学措施。

  奖: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

  助:对20%以上的学生,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困难补助。

  贷:针对家庭贫困,无违纪记录的学生开办贷款资助。申请助学贷款需开具村、乡、县三级政府的贫困证明及出示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补:对少数特困生,学校可酌情发给生活困难补助。

  减(免):根据相关规定适当减(免)贫困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勤:学院为贫困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推荐到院内相应工作岗位,利用课余时间工作,并按月发给报酬。

  捐:为解决部分特困生的生活困难,学院发动社会、全校师生为其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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