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结合复旦大学学科特色与培养目标,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复旦大学2015年插班生报名资格。
(一)上海市普通高校2014年秋季入学且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除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过的保送生外,其他所有学生(含高考统招生、各类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等)当年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高考第一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即“一本线”,或称“重点线”)。
(三)完成所在院校第一学年学习(修读所在院校规定的课程或学分)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并得到所在院校同意。
(四)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
二、招生计划
院系 |
专业 |
科类 |
学费(元/年) |
计划数(人) |
备注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汉语言 |
文科 |
5000 |
4 |
|
历史学系 |
历史学 |
文科 |
5000 |
4 |
|
哲学学院 |
哲学 |
文科 |
5000 |
4 |
|
核科学与技术系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理科 |
5000 |
4 |
色盲不宜,部分专业课程英语授课 |
力学与工程科学系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理科 |
5000 |
4 |
|
总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