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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11-07
阅读量:803

  办学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明德博学、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立足陕西,面向西部,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扬艰苦奋斗和开拓进取精神,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学科建设为引领,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建成以工程教育和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概况

  陕西理工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省属综合性本科高等院校。 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汉中师范学院和原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原汉中师范学院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汉中大学,1978年更名为汉中师范学院;原陕西工学院是1978年在北京大学汉中分校基础上成立的一所省属工科院校。原两校均为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8.4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975亿元。学校馆藏图书220.99万册。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实训中心。设有65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和1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全校共有各类在校学生2.57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1859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628人,其中专任教师122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249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421人,其中教授132人。现有院士2人(双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双聘),陕西省“百人计划”人才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青年科技新星等40余人。

  建校以来,陕西理工学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和从严治教,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凝练办学指导思想,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形成了“扎根秦巴,艰苦创业,服务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办学实力显著增强。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建校50余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部门或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始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蓬勃发展,建成了覆盖八个学科门类的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在学科建设中,学校不断凝炼学科方向、整合学科队伍、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交叉融合,逐渐形成了以汉水文化研究为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秦巴山区自然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的理学学科、以工业应用技术研究为特色的工学学科三大特色学科方向,建成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和工程技术中心。

  近年来,学校深入实施科技强校战略,与地方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2009-2013年,科研经费年均3807.92万元;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9项,其中国家级2项。近五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0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0项;发表学术论文7528篇,其中被SCI等四大索引收录446篇;出版著作和教材310部;授权国家专利582项。

  近年来,学校以“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抓手,大力引进“百人计划”、“三秦学者”等高水平人才,积极聘请院士、教育部 “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教授为学校双聘教授,同时启动“千万工程”,大力引进和培养博士,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水平。

  学校重视国际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并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促进了学校的学术交流与对外融合。

  当前,学校正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实施学科建设工程、教学质量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校园建设工程、党建工程与和谐校园建设工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面开展创建以工程教育和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努力实现学校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答考生问

  一、问:你校属于什么性质的高校?今年招生情况如何?

  答: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省属综合性本科高等院校。2014年我校将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5403人。另外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50人。

  二、问:你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

  2、学校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位次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它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4、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5、 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应试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6、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联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在报名材料齐全,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评价,分项目划比例择优录取。

  三、问:你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是否有特殊要求?

  答:我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四、问:你校在教学和学生培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了鼓励学生早日成才,学校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方面试行以下制度:

  1、学分制:学校从2002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实行学分制。

  2、辅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可以辅修另一专业,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五、问:你校学生有出国(境)学习机会吗?有没有中外合作项目?

  答:我校一贯积极为学生创造出国(境)学习交流平台,鼓励学生出国(境)学习深造。学校与美国、法国、日本、泰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高校有教育合作项目。本科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可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国(境)外高校文凭证书,同时我校承认学分,达到我校相应专业要求颁发我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六、问:你校对学生奖励、资助的措施有哪些?

  答:当前我校的资助政策体系可以概括为“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奖励措施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变”创新奖学金等;资助措施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设立“绿色通道”。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后实行建档并动态管理,以确保贫困生的切身利益,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七、问:你校收费情况如何?

  答:学校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文理兼招的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舞蹈编导11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9000元/年,音乐学、美术学7000元/年。住宿费标准分为800元/年和1000元/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问:你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毕业生历年来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熟练的技能,踏实的作风、诚实的品德,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潜能赢得用人单位的好评。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

  九、 问:你校的培养计划和模式有什么特点?

  答:为了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增强专业适应性,我校近年来不断优化专业培养计划和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问:你校招生工作有无监督与保障措施?

  答: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问:如何查询贵校的专业介绍、招生政策和录取信息?

  答:登录我校网站(http://zs.snut.edu.cn)招生信息网或拨打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916-2641900,便可获取您所需要的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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