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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年招收外国留学生 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2-13
阅读量:159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的大学,创办于1948年。60多年来,为中国公安和司法机关培养、输送了25万余名专业人才。学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公安学、心理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安技术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警务、安全工程、公共管理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余名,有专任教师600余名。

  一、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持本国有效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申请人具有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的汉语水平应达到汉语水平测试(HSK)5级(含)以上,或能够熟练地听、说、读、写汉语;

  (四)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15年9月1日)。

  二、申请专业

  警务专业硕士学位,下设4个研究方向:

  (一)警察法学;

  (二)犯罪预防与控制;

  (三)警察管理;

  (四)国际执法合作。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于2015年5月10日前向我校外事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外国学者来华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份;

  (二)最后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三)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四)本人护照复印件1份(个人信息页);

  (五)用中文撰写的1000字左右个人工作及学术经历陈述(含研究计划);

  (六)近期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上述(二)至(四)证明材料的原件须在复审时出示。

  四、资格初审

  学校外事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转到所申请研究方向的教学院办公室。相关教学院组织招生专业方向导师组(3-5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毕业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复审的申请人,并于2015年6月1日前发送复审通知书。

  五、教学院复审

  相关教学院组织导师组对参加复审的申请人进行专业水平和汉语能力综合考核。参加复审的考生应向导师组做报告(20-3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工作专业或科学研究经历和学术成果介绍、对申请专业方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导师组根据复审情况,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遴选,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一)外事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会同研究生院根据教学院拟录取名单,审查汇总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二)外事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于2015年7月2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材料。

  七、入学

  学生报到时间为2015年9月初,具体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八、学制与证书

  学制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原则上为1年,实习和撰写硕士论文(研究报告)1年。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2年内通过硕士论文(研究报告)答辩者,由学校颁发中国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警务专业硕士学位。

  九、费用

  (一)报考费:人民币800元(学院复审时交纳)。

  (二)学费:每学年人民币30000元。

  (三)住宿:住学校宾馆(80元/床位.天),也可在学校外自行住宿。

  (四)医疗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ppsuc.edu.cn

  外事办公室电话:+86-10-83903067

  外事办公室电子信箱:wsb@ppsuc.edu.cn

  研究生院电话:+86-10-83903832

  研究生院电子信箱:941895299@qq.com

  附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外国学者来华留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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