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前,考生要学习《体检规则》,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对其中“既往病史”一栏,考生要如实填写,有既往病史者,不得隐瞒。如故意隐瞒招生体检标准规定为不合格的既往病史者,即使已被录取,也要取消其入学资格。
(2)要正确对待体检,保持正常心理状况,克服紧张情绪,以保证如实反映健康状况。以往有些考生,血压、心率都正常,但体检时由于过度紧张,导致血压升高、心率过快等,应注意避免。
(3)考生应在体检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体检场所,在指定的地点安静休息,等候编队受检。
(4)要服从体检场的安排,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要按规定项目接受体格检查,不得缺项或漏项,更不能弄虚作假或找他人替检。
(5)体检时,要与体检医师配合,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考生如有意见,应通过带队教师向当地招生办公室反映,不得直接与体检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工作。
(6)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体检医师或其他工作人员探询检查结果。体检未结束,不能擅自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