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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6-08
阅读量:3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海兰西路1095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1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10800

2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0800

3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10800

4

630701

市场营销

9000

5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9800

6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800

7

620111

朝医学

15000

8

620201

护理

10800

9

620302

中药学

9800

10

620503

中医康复技术

10800

11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

10800

12

600106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10800

13

600405

空中乘务

9800

14

640101

旅游管理

9800

15

630903

物流管理

9000

16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9800

17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9800

18

540502

工程造价

9000

19

54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10800

20

670401

运动训练

10800

21

630201

金融管理

9800

22

630801

电子商务

9800

23

630302

会计

9800

24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9800

25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9800

26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9800

27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9800

28

610205

软件技术

10800

29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10800

30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10800

31

620805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9800

32

670208

应用韩语

10800

33

670209

应用俄语

10800

    34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9000

35

650202

戏剧影视表演

12000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再向学校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学校奖学金

  (1)学校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按年级和专业人数分配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每人每年1000元;二、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分配名额,二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3%评定,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10%评定,每人每年200元。

  2、困难补助

  学生困难补助是学校对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使生活困难的学生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或重大情况相关证明等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查核实,报学校批准,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发放。

  3、社会团体捐助

  学校积极联系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助学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善款用于学生资助工作;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到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相结合的资助网络,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个人捐赠

  为完善资助体系,吸引、接受并鼓励校内外有爱心并有经济能力的人士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活动。与受助学生零距离接触,了解他们的真实所需,既能“授之以鱼”又能“授之以渔”,帮助学生走出困境,学业有成。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文综、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理综、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专业调剂:

  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所报专业志愿均不满足者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htedu.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海兰西路1095号 邮编:133400

  (乘车路线:延吉西站出口西走200米乘坐延吉西直达龙井市客车)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0431-89000002

  传真:0433-5037999

  联系人:徐媛媛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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