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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5-12
阅读量:595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达尔文  路  188  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招生计划总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数据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情况,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的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本院对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如当地省(区、市)有专业统考的,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当地省(区、市)无专业统考的,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进档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艺术类考生,在艺术大类对口的前提下,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进档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普通类考生,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符合录取条件的同等情况下,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艺术类考生依次以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普通类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7、有关加分政策,遵循各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普通类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198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游戏设计、动漫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剧表演、歌舞表演,23800元/年;舞蹈表演,39800元/年;国际标准舞,29800元/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26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标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5027366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50271102
十四、网址http://www.shfilmart.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等。
学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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