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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12-02
阅读量:693

  一、招生专业范围

  2014年,我校拟在军事指挥(航空兵作战指挥、航空兵战术运用、航空信息对抗、空天侦查情报运用、无人机系统作战运用)、军队政治工作(航空兵部队政治工作基础理论与实践、飞行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航空兵战时政治工作、航空兵部队文化工作)、军事装备(航空装备论证与试验、航空装备作战运用、航空装备保障与管理)等3个专业领域招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在军事训练学(飞行教育训练、飞行模拟训练、飞行心理、飞行安全)、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飞行器仿真)、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军用无人机与运用工程、系统工程)等3个学科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招生人数以军队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预报名:2014年9月25日-28日(9:00-22:00);

  2.正式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注: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4日。

  2.地点

  报名地区所选报名点。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网上报名编号。

  4.现场确认

  (1)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进行认真核对;

  (2)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报考方式

  全国统考。

  四、初试

  (一)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场所需证件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如有更改,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知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主要指标如下:

  1.身高:男不低于1.62米,女不低于1.60米。

  2.双眼裸视均在0.4以上,矫正视力在0.9以上,无色盲、色弱。

  3.心脏、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任何传染病。

  (二)基本条件

  1.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可报考以下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军队在职人员报考

  考生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含复试时拿到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者具有本科同等学力(取得大专学历并工作两年以上,复试时需加试所报考学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年龄不超过40岁,时间截止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报考军事硕士的在职干部,要求在部队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并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且为正连职(含)以上。军队在职人员可报考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军事训练学3个学科及军事指挥、军队政治工作、军事装备3个专业领域。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国防生报考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国防生经所在院校驻校选培办批准后,可报考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2个工学学科。

  (三)复试要求

  复试由本校负责组织。数量按照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对达线人员进行差额复试。内容有:思想政治审查、综合素质面试、业务课笔试、英语口语及听力能力测试和身体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另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笔试)。

  (四)入学后的经费与待遇

  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军队计划下拨。国防生考生入学即入伍,享受军队干部待遇,按照相应标准发放工资,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五)毕业分配及待遇

  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由上级统一分配,取得硕士学位者,定正连职、授予上尉军衔;录取的定向在职干部研究生毕业后回原送学单位工作。

  (六)说明

  我校将为考生提供相应考试科目的考纲、部分参考书目。考生可按需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

  学校代码:90046

  通信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训练部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部门:空军航空大学训练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431-86959153(民),0321-59153(军)

  联系人:胡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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