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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3-09
阅读量:59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类型: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条 国标代码:14300;河南省招生代码:6299。

  第二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四条 招生对象: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均可报名。

  第五条 单招招生计划、专业:

  

序号招生专业学制2016年计划数招生形式学费标准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50文理兼收、艺术类5800元/年
2工程造价355文理兼收5600元/年
3建设工程管理350文理兼收5600元/年
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65文理兼收5600元/年
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50文理兼收5600元/年
6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75文理兼收5600元/年
7应用化工技术360文理兼收5600元/年
8电子商务365文理兼收5600元/年
9商务英语375文理兼收3800元/年
10会计350文理兼收5600元/年
11旅游管理380文理兼收5600元/年
12数字媒体应用技术370文理兼收5600元/年
13工商企业管理375文理兼收5600元/年
14市场营销350文理兼收5600元/年
15空中乘务350文理兼收5600元/年
16播音与主持330文理兼收5600元/年
第六条 考试与录取:

  1、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2、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职业技能素质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考。

  第三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双汇”助学金。

  第八条 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院的各项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条 凡通过单招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

  第六章 学校地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

  邮 编:454550

  联系方式:400-659-2858 (0391) 5282032 5282031

  传 真:(0391)5653082

  电子邮箱:jzgm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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