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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4-12-04
阅读量:603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专业 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3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5万册。目前学院共有教师139人,其中专职教师93人(副高职以上18人,占20%;中级职称20人,占22%。研究生以上学历20人,占22%);校内兼课教师12人;外聘教师34人(多数为副高职以上)。

  二、招生计划

  1、语种要求:不限

  2、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收费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柴油机方向及重

  型车方向、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车载辅助电子设备方向、

  汽车整形技术、城市交通运输、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学费9000元/年;金融保险、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保险实务、会计(税务会计方向)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困难生勤工俭学岗位,为特困生减免学费,设立“天巳学子奖学金”等。

  六、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遵循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学院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联系部门: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 编:116031

  招生热线:(0411)86446929 86510638 86541377 86447739

  传 真:(0411)86447739

  学院网址:www.dlqcxy.net

  电子邮箱:dlqcxy@163.com

  七、单独考试1、单独招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

  凡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情见我院自主招生章程)者,均可于3月24日—4月10日登陆我院网站

  (网址:http:// www.dlqcxy.net)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 www.dlqcxy.net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3月24日—4月10日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4月11日—4月12日

  (3)面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辽宁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高考数码照片、加盖有县(市、区)招办公章的《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于4月13-14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非应届毕业生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面试时,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考生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制定有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标准,详情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网址:http:// www.dlqcxy.net)查看。

  (4)缴纳报名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4月19日到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缴费并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由我校安排考试。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00元。

  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总分为400分。

  中专、技校考生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考核方式为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实操,内容汽车检测与维修操作,其中汽车发动机、底盘、电气各1个项目,随机抽取其中一项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总计3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成绩公布:

  我院自主招生总成绩于4月24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http://www.dlqcxy.net)。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956。

  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自主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成绩相同,录取时工科类专业数学优先,文科类专业语文优先。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分别享受5-20分的加分参予录取,但有关加分材料需在报名确认时提交,以备审核。

  6、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7、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8、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9、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10、我院自主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23日—4月24日,4月28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其他规定: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411-86447739 86541377 86446929

  监督电话:0411-86505878 0411-86446956

  学院网址:http:// www.dlqcxy.net

  2、注册入学

  注册入学对象及条件:

  凡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均可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注册入学。凡已在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

  录取专业: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文理)学费9000元/年,注册招生计划40人。

  录取办法:

  注册入学分一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1--4月18日。对象为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学校面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

  (3)学院审核:时间2014年5月12、13日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学院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省会考成绩及学生在高中期间的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为依据进行加分。

  注:如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则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4)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院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学院将于2014年5月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入学后相关政策:

  (一)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二)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4月1日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