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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2-27
阅读量:775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

  五、招生对象

  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
54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土建
540502工程造价3年土建
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制造
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3年电子信息
610205软件技术3年电子信息
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年电子信息
61021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3年电子信息
630201金融管理3年财经
630301财务管理3年财经
630302会计3年财经
630701市场营销3年财经
630702汽车营销与服务3年财经
630801电子商务3年财经
640101旅游管理3年旅游
650111环境艺术设计3年文化艺术
650404文物修复与保护3年文化艺术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考生登陆安徽教育考试院报名,填报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八、志愿填报

  志愿按照省统一要求填报,入学后若不能适应录取专业学习,可在按照国家和学院的相关规定调整一次专业。

  九、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数据接口,在线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验证审查,对通过省考试院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名单。

  十、考核测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采用省考试院文化素质统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口考生为职业技能测试)综合评价。达到省考试院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成立工作组分专业进行,采用开放性试题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专业特长等职业素质和能力倾向。对口考生的技能测试分专业现场面试,考查其专业特长、反应能力、职业素质和职业潜能等。

  (一)成绩计算方式与测试时间

  1.成绩计算

  文化素质分数以省招生考试院文化素质统一考试成绩计算,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以学院自主面试测评计分,总分400分。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2.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时间安排:

  2016年4月8-9日(星期六、日)

  上午 09:00-11:30;下午13:30-17:30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地点: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明珠广场坐80路公交车到合肥科技学院站下)。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规定

  若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免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

  2.获得国家劳动部、人社部认定的初级以上相关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4.复转军人;

  5.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但校长实名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校报考我院学生总数的20%。

  免试考生只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排名和志愿报考情况,进行录取。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申请表》(学院网站下载)并附带支撑材料原件提前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便确认。

  十一、录取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男女比例不限,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二)录取专业调剂:对报考我院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招生专业,可调剂到其他招生专业录取,调剂不受考生性质和类别的限制。

  (三)学院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按4月18日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被预录取的考生在4月27-28日登录高考报名网进行录取确认。

  (五)录取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录取结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颁发证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承诺:确保被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日程安排

  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考生登陆安徽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报名同时须填报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3月19日9:00-11:30,考生在报名所在市、县参加安徽省文化素质统一测试。

  3月25日前,在合肥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文化素质省统考合格,可以参加合肥科技职业学院的面试学生名单。

  4月8日开始,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核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缴纳考试费100元/生)。

  4月8-9日,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4月18日,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月24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4月27日-28日,被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十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756988、62756999 ;

  网址:www.hfstu.cn(学院网站)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80路公交车合肥科技学院站)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咨询接待大厅(学院办公南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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