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有关精神,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3号)精神,做好我校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校负责,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公示结果”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甘肃省内应、往届文理科高中毕业生。
(二)甘肃省内中职学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考生必须参加了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5日8:00至2019年3月2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准考证》打印
1、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
2、《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于3月27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缴费标准 100元/生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所报院校。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独测试院校。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1、文理科考生:
2019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
2、中职考生:
2019年3月 30日下午:14:00~16:30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二)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在兰州市区,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五、考核办法
(一)普通高中文理科生
单独测试招生成绩由专业综合素质成绩和加分项两部分组成,总分为210分。
1、专业综合素质成绩总分为150分。
测试内容:
语文(50分)、数学(50)、英语(50分)
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2、加分项总分为60分。
(1)2016年9月以后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加2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表彰奖励加6分。本类最高加分20分,各项不累计加分。
(2)2016年9月以后参加演讲、舞蹈、歌咏、表演等比赛(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均加2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2、10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类最高加分20分,各项不累计加分。
(3)参加艺术类专业高考取得合格证书加2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备注:1、考生加分项各类计分在6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项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60分的,按60分计算)。
(二)中职生
单独测试招生成绩由专业综合素质成绩和加分项两部分组成,总分为210分。
1、专业综合素质成绩150分。
测试内容为:解剖(75分)、生理(75分)
测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2、加分项总分60分。
(1)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加2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等加6分。本类最高加分20分,各项不累计加分。
(2)职业技能证书加分。取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加10分。
(3)专业技能竞赛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均加50分,优秀奖加4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35、30分,优秀奖加20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类最高加分50分,各项不累计加分。
(4)参加演讲、舞蹈、歌咏、表演等比赛(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均加2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2、1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类最高加分20分,各项不累计加分。
(5)烈士子女加20分。
(备注:1、考生加分项各类计分在6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项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60分的,按60分计算。2、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是指每年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举办的省、市、县(校)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及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成绩)。
六、报名材料
(一)考生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时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报名表》的“高中(中专)获奖情况”一栏中详细填写加分项内容,如无填写加分项内容,学校不予加分。
(二)有加分项的考生,须提供获奖文件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职业技能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
(三)有加分项的考生,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的同时打印1份《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报名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报名表》及加分项的材料请考生于考试的前一天(3月29日)上交至学校招生办。
(四)无加分项的考生,无需提供《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报名表》,无需上交任何材料。
(五)上交报名材料地点:甘肃卫生职业学院五里铺校区(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0号)。
七、测试评卷要求及考试管理
(一)学校组织评卷小组,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二)严格测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三)各项考务工作参照《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甘教考试院【2018】71号)要求执行,加强考务管理规定,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凡试题答卷、原始档案材料等纸质材料均应原件保存备查;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3年,试题答卷至少保存一年备查。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当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单科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中考生科目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加分项;中职考生科目顺序为:解剖、生理、加分项。
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考生科目顺序为:语文、英语、数学、加分项;中职考生科目顺序为:解剖、生理、加分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一)计划分配。50%的计划面向全省招生,50%的计划面向75个贫困县分县定向招生,并重点向58个连片贫困县倾斜。
(二)面向75个贫困县的计划,实行一县一线,根据考生成绩分县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面向全省的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在全省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五)我校将预录取并经公示后无疑议的考生名单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六)我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在8月底与高考录取学生一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换专业。
(八)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招生办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测试招生报名录取工作。
九、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考生的名单于4月6日9:00起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日期为4月6日—14日。
学校纪委举报投诉电话:0931—8265054
十、学生待遇
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进入我校的考生,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十一、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二、单独测试招生专业
2019年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测试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备注 |
1 |
中医学 |
三年 |
文理科生 中职生 |
|
2 |
护 理 |
三年 |
文理科生 中职生 |
|
3 |
助产 |
三年 |
文理科生 中职生 |
|
4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年 |
文理科生 中职生 |
|
5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文理科生 中职生 |
该专业与“口腔医学”是两个专业 |
6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年 |
理科生 中职生 |
不招文科生 |
7 |
药学 |
三年 |
理科生 中职生 |
不招文科生 |
8 |
中药学 |
三年 |
理科生 中职生 |
不招文科生 |
招生计划数根据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十三、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程 序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网上宣传 |
3月 |
考生登录我校网站,查询我校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信息。 |
考生报名、缴费 |
3月15日8:00 ~3月22日18:00 |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缴费。 |
准考证打印 |
3月27日8:00开始 |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
上交材料 |
3月29日 |
有加分项考生,上交《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报名表》、加分项等材料。无加分项考生,无需上交任何材料。上交材料地点:甘肃卫生职业学院五里铺校区。 |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文理科生) |
3月30日上午 9:00~11:30 |
根据准考证信息参加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生) |
3月30日下午 14::00~16:30 |
根据准考证信息参加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
预录取考生 名单公示 |
4月6日9:00 |
在我校网站公示单独测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 |
录取通知书 邮寄 |
8月下旬 |
高考招录结束后和高考招录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 |
十四、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学校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招生工作处、教务处、宣传部、财务处、团委、信息中心、保卫处、纪委等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全面组织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十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730207
学院网址:http://www.gswzy.com
联系电话:
0931-8265936(狄老师 汪老师)
0931-8260079(钱老师 刘老师)
13893155100(刘老师)
与招考有关的信息我校会在学校网站及时发布,招考期间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六、本方案由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