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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春招预录取确认以及候补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4
阅读量:542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学校定于2月28日、3月1日、3月2日开展2015年春季招生预录取以及候补资格确认工作。请相关考生对照本人录取状态类别,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春招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按附件表格所列相应时间点至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一楼第4会议室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具体文件可参阅《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5〕4号)。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

  附件: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预录取及候补资格确认流程一览表

  

考生预录取及候补状态

录取及候补资格确认流程

是否具备秋考资格

状态

高校1

高校2

2月28日

9:00-12:00

3月1日

9:00-12:00

3月1日

16:00后

3月2日

9:00-12:00

(1)

预录取

预录取

1.录取确认

2.放弃确认

 

(2)

预录取

 

1.录取确认

2.放弃确认

 

(3)

预录取

候补

 

1.选择预录取高校录取确认

 

2.选择候补高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

高校进行候补考生的预录取并公示

1.候补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

2.未被候补高校录取考生回原预录取高校录取确认或放弃确认

(4)

候补

候补


1.任选一所高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至16:00结束)

高校进行候补考生的预录取并公示

1.预录取考生至有关高校录取确认

2.未被预录取

2.放弃候补资格

 

(5)

候补


1.到高校进行候补资格

确认

高校进行候补考生的预录取并公示

1.预录取考生至有关高校录取确认

2.未被预录取

2.放弃候补资格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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