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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专业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
阅读量:128

  一、填报对象

  除广东省以外的获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且已根据省(市、区)招办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填报时间

  6月26日-7月3日

  三、填报方式:网上填报

  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填报志愿反馈”进入。

  四、填报说明:

  1、考生填报专业仅在所认定的学科大类(见附表)中选择,投档后,我校以此填报专业为准进行专业录取;

  2、请考生认真了解所认定的学科大类中的专业情况,结合自身兴趣爱好以及高考成绩等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后打印《中山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志愿表》,以特快专递寄予我校招生办;

  3、逾期未填报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五:其他说明

  1、广东省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根据广东省招办的要求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专业仅在所认定的学科大类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无须再登陆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填报。

  2、学科特长生、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艺术特长生资格考生预录取专业已确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并在相应批次填报我校,投档后即录取至已公示的预录取专业;

  3、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际高考成绩上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在我校投放在所在省的专业中选择。考生应按照所在省(市、区)的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填报志愿。医学长学制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不纳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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