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免试政策及报名要求说明如下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二、报名方式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我院报名,并按要求填写《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考生如不能来校报名,可自行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于4月7日前将申请表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传真:0532-81735188),并将申请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寄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青岛市黄岛区科教二路316号,邮编:266404)。
三、资格审核
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要求于4月21日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附件: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
201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