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要求
1、对于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
2、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必须参加英语口语测试合格。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3、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学校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4、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于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首先,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所有非外语专业考生依次按英语、数学、语文、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外语专业考生口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相关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三、录取政策
1、对投档至我校的湖南考生,符合录取条件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学校承诺不退档;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服从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湖南考生,学校将电话联系考生征求专业调剂意向。
2、对投档成绩超过我校投档线15分以上且身体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湖南普通文理科考生,学校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3、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允许一定比例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每学期末申请调整专业,具体见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