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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11-24
阅读量:142

  一、学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邮编:201399)

  三、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报考对象: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67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总招生计划共680名。其中应、历届三校生590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的高中毕业生10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78名;复退伍军人2名。

  201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数一览表

  ( 学院招生代码:A42 )

  

招生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应、历届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的高中毕业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伍士兵

01

影视动画

艺术类

10

 

 

 

02

电脑艺术设计

艺术类

5

 

 

 

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艺术类

25

 

4

 

04

应用英语

文科类

70

2

8

 

05

应用德语

文科类

20

 

6

 

06

应用西班牙语

文科类

20

 

6

 

07

应用法语

文科类

20

 

4

 

08

应用日语

文科类

35

 

2

 

09

应用韩语

文科类

25

2

6

 

10

文秘

文科类

35

 

3

 

11

法律事务

文科类

20

 

3

 

12

新闻采编与制作

文科类

20

2

3

 

13

国际商务

文科类

50

 

3

1

14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中澳合作)

文科类

40

 

5

 

15

酒店管理

文科类

20

 

5

 

16

会计

文科类

45

 

8

 

17

计算机信息管理

工科类

20

 

2

 

18

电子商务

工科类

20

2

2

 

19

数控技术

工科类

45

 

4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科类

45

2

4

1

合计计划数(共680名)

590

10

78

2

  六、身体健康状况与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应、历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的高中毕业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一)测试要求: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语言应用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校考《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报考《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校考《语言应用能力测试》中英语部分改为日语部分进行测试。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校考《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为《素描》、《色彩》科目的专业测试。校考《素描》、《色彩》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各90分钟。

  4、报考《应用英语》专业必须加试《英语口语》;报考《应用日语》专业必须加试《日语口语》。报考《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专业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申请测试报考对应语言类专业的《口语》。

  5、 《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二)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口语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应用日语》专业考生不得转录其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4、如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各专业录取则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一)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测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均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为《素描》、《色彩》测试。《素描》、《色彩》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4、报考语言类专业:除《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口语》必考外,、《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可以申请测试对应报考专业的《口语》。

  5、语言类专业《口语》加试分值各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6、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的折算分:A=100;B=90;C=75;D=60;F=40。

  (二)录取办法:

  1、报考非艺术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校考成绩+(口语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2、报考艺术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 校考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考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专业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4、如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则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外语、语文、政治科目顺序;工科类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数学、政治科目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十、复退伍士兵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分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测试时间、地点:

  笔试:2015年3月14日(周六) 8:30 – 10:00 《入学测试》;

  10:30 – 11:30《语言应用能力测试》或《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0:30 – 12:00 《色彩》; 13:30 – 15:00《素描》。

  各语言类专业口语测试:2015年3月14日(周六)

  从13:00起,编组、试题抽签决定,考生单独准备10分钟,每人测试时间约5-10分钟。

  测试地点: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海路505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十三、各招生专业简介与测试大纲:通过我学院网站www.sicfl.edu.cn《招生信息》栏目中查看。

  十四、考生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 时间、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6日或7日9:00–14:30 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浦东新区观海路505号)南校区体育馆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可从勤奋路69-89号进入信息确认现场)。

  (二) 要求:

  1、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非上海籍身份证的考生)或2015年高考报名号;

  2、应届三校毕业生提交在读学校开具的报考证明;历届三校生携带毕业证书(提交复印件一份);

  3、各考生携带并提交近期一吋免冠报名照三张;

  4、认真核对本人报考信息并签名;了解《承诺书》内容并签名;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方位。

  5、符合市教委相关规定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证明原件。

  6、收取报名、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人;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人。

  (1)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艺术类114元/人;非艺术类40元/人(需参加口语测试66元/人)。

  (2)不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历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艺术类140元/人;非艺术类66元/人(需参加口语测试92元/人)。

  十五、学费与住宿费标准:

  (一) 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二)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三) 语言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四)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五)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八、招办联系电话:021-68020551、68021818、68020632、68020939(传真)

  十九、投诉监督电话:021-68020681

  二十、学院招办网址:www.sicfl.edu.cn《招生信息》栏目。

  二十一、招生咨询QQ: 361910621

  二十二、其他须知:

  (一)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

  (二) 2015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地点准时报到,未报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三)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 要求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