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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5-12-02
阅读量:100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民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校国标代码:13783

  6、办学地点:郑州东区中牟城南大学路1号

  郑州市建设西路三十里铺(西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如考核、录取中出现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具备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文、理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

  二、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计划(人) 学费(元/年)
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37 6500
2 应用电子技术 3 37 6500
3 电子声像技术 3 37 6500
4 通信技术 3 37 6500
5 制冷与冷藏技术 3 37 6500
6 供用电技术 3 37 6500
7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7 6500
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37 6500
9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 37 6500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7 6500
11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 37 6500
12 建筑工程技术 3 37 6500
13 汽车改装技术 3 37 6500
14 汽车电子技术 3 37 6500
15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37 6500
1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37 6500
17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37 6500
18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37 6500
19 物业管理 3 37 6000
20 会计电算化 3 37 6000
21 市场营销 3 37 6000
22 电子商务 3 37 6000
23 物流管理 3 37 6000
24 酒店管理 3 37 6000
25 旅游管理 3 37 6000
26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7 6500
27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7 6500
28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37 6500
2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7 6500
30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37 6500
31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3 37 6500
32 环境艺术设计 3 37 6500
33 装潢艺术设计 3 36 6500
34 畜牧兽医 3 36 6000
35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3 36 8000
3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 36 8000
3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36 8000
38 铁道通信信号 3 36 8000

  三、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与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2日9:00—11:00。

  2、职业技能与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表形象、自身专长、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2日14:00—16:00。

  3、对于中职考生,参加县级以下专业竞赛并获奖考或获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测试成绩合格考,需现场提交相关证书或成绩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经审验合格后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四、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三天,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5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5年高考。

  五、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六、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 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住宿费800元/年。

  二、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院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一、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二、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371)62179660、62179569、6217952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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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zd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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