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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3-12-03
阅读量:140

  我校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圆满结束。近期,发现有某些机构或个人冒用学校名义进行自主招生、合作培养、实践本科、试点本科等招生宣传活动。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将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声明如下:

  1.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均由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校内单位和个人)进行任何类别的招生行为。

  2.我校严格遵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考试主管机构的要求,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存在缴费降分录取、内部指标和计划外招生等特殊情况。

  3.我校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结果为准,同时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

  4.我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均参加我校前期组织的测试并取得合格证,考生信息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可查询。

  5.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采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寄件人为山东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考生仔细鉴别,谨防上当。

  6.我校需缴纳的所有费用都通过银行卡转账或在入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

  特此声明。

   山东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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