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院校上网核对计划,根据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步,投档组向院校投放考生的电子档案;
第三步,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录检联络员提交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
第四步,录检联络员对院校提交的拟退档名单进行审核,凡不符合退档条件的退回院校,由院校重新研究;凡符合退档条件的,则同意院校退档;
第五步,院校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和录取专业,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录检联络员核对,并交由审核组审核;
第六步,审核组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新生名单进行审核,签署详细、明确的录取意见,并送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审签;最后,由专门工作人员在经领导审签的录取新生名册上加盖新生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