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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9-05-25
阅读量:326

  一、院校名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二、院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六、学院概况:

  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最北的高校,也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的高等学府。

  七、录取规则:

  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按照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学院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完成,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5、无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

  6、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八、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通过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网上查询。

  九、收费标准:

  学 费:分专业每生4000-60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住宿费:学生宿舍每生800-1000元/年,学生公寓每生12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十、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咨询电话:0457-2172337 2172335

  传 真:0457-2172335

  学院网址:http://www.dxalu.org.cn

  电子邮箱:zsb513@126.com

  邮政编码:16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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