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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简章
发布时间:2017-02-24
阅读量:722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吉林省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字[2017] 1号)文件精神,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和指导下,做好2017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优质生源,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单独招生办公室。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总体组织与实施,并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各项工作(各组织机构和工作小组见附件)。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人数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3.招生计划及人数: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

  

系别

专业

理工类

文史类

中职对口类

机电工程系

供用电技术

10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10

20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10


信息工程系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0

10

20

广告设计与制作

10

14


汽车工程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

15

1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6

10

20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

10


化学工程系

食品加工技术

10

10


食品检测技术

10

10


药品经营与管理

10

10


经济管理系

电子商务

30

10

20

会计

30

20

20

工商企业管理

10

10


建筑工程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10


建筑工程技术

20

10

20

工程造价

20

10

10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5

10


学前教育系

学前教育

30

30


小学教育系

小学教育

30

3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符合吉林省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可报名。

  2.中职;符合吉林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及缴费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每生收费200元。

  (三)考生确认、领取准考证

  经学院同省教育考试院已录入考生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在规定日期持相关证件到学院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及分值:数学、语文、英语,每科150分,满分450分

  测试形式:笔试测试时间:150分钟

  2. 综合素质测试(详见学院网站考纲)

  测试内容及分值:

  (1)理工类 试卷包括化学、物理、综合能力三部分,比例1:1:1,各占10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2)文史类 试卷包括历史、地理、综合能力三部分,比例为1:1:1,各占10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3)中职类 试卷包括职业素养、人文和自然科学通识、综合能力等三个部分,比例为1:1:1,分别占10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命题:由学院聘请白城教育局、吉林市教育局或高中教师组成命题人员。

  命题地点:九台市教育印刷厂。

  (五)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各自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构成;

  2.录取分数线由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3.所有考生不享受各项加分政策。

  五、实施进程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2月9日

命题大纲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教务处

2月15日前

完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招生办、网络中心

2月15日前

招生宣传工作

各系、招生办

2月15日—2月19日

网上报名、缴纳考试报名费(报名截止到3月5日,缴费截止3月7日)

招生办、财务处

2月19日-2月27日

核对缴费信息

财务处

2月20日

命题人员入围(提前联络印刷厂)、确定考点

教务处、纪委办公室

2月27日—29日

网上公布资审合格已缴费考生名单

招生办

2月20日

确定考务相关事宜

教务处

3月2日—3日

考生本人到校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截止到3月3日12:00时)
考生在考点外查看考场位置:(3月3日15:00-16:00)

招生办、教务处

3月3日

印刷厂取卷送至指定保密地点

教务处、保卫处

3月4日-5日

组织考试: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9:00—11:30)
     综合素质测试(13:30—15:30)
(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教务处、招生办、纪委办公室、保卫处

3月5日—9日

阅卷 统计分数

教务处、招生办、纪委办公室、保卫处

3月10日

网上公布成绩

招生办、纪委办公室

3月15日

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办、纪委办公室

8月末

新生入学(具体时间以入学须知为准)


六、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主动接受省招生办、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质量,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坚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四)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1:

  2017年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成机构成员

  单独招生组织委员会

  主 任:杨红勇

  委 员:刘桐强 李秀颀 王永琦 曲文福 刘 清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琦

  副组长:刘 清

  成 员:赵桂杰 张忠辉 高林柱 孙宏伟 刘岩 姜兴元 季永慧

  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单独招生总体组织及实施工作;负责单独招生各工作环节制度建设;负责确定单独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负责协调省招生办、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落实单独招生计划,取得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统筹各工作小组,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

  主 任:姜兴元

  成 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