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作好我院2014年的招生工作,不断提高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实现招生工作的新突破,特制定2014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精神,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员参与,主动出击,充分发动全院师生做好招生宣传与生源组织工作。在稳步提高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基础上,按照“中专招生实行部门招生任务制,纳入部门考核”的要求,继续以中专招生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中专招生规模,努力完成2014年招生任务。
二、工作目标
高招除个别专业单独组织校考外,其它专业均按规定执行统考;中专招生实行部门招生责任制,纳入部门考核,2014年计划招收新生960名,其中高职(专科)550名,五年制高职50名,普通中专360名(含分校180名)。
三、工作任务
1.组建招生队伍。
在全院组建一支精干的熟悉招生政策、具有较强招生能力的队伍,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形势、政策、技巧、策略方面的培训。
2.切实做好高招计划衔接工作。
积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落实行之有效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原计划450名的基础上增加100名招生计划。
3.做好高招录取工作。
结合今年招生政策的新变化,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工作方案,密切与各省招生办的联系与沟通,做好远程录取工作,全面提高高招新生录取率和报到率。
4.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根据今年招生政策与形势的变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多途径、全方位地做好招生宣传。作法如下:
⑴精心制作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以办学特色和就业宣传为主线,突出宣传学院办学特色及行业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前景,争取在12月中旬前印制好招生简章。
⑵加大招生权威媒体的广告投入与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大众传播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⑶强化中专招生宣传。继续利用省招生办主编的《中招报考指南》刊登我院招生广告,强化中专招生宣传。
⑷全面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充实与完善学院网站招生就业网页的内容,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完善网上咨询系统。特别是各系部须强化网站招生内容,从专业介绍、师资与实训条件、毕业生成才典型、校企合作及就业情况展开招生宣传,要求在12月底完成。
组织招生人员做好招生宣传。将学院招生简章邮寄给省内外相关中、小学和各类艺术培训机构;组织招生人员到省联考和省外院校单考考点发放招生简章。
加强与各地考生培训机构的联系。条件成熟的地方拟派出招生小组进行定点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
四、工作措施
2014年招生工作从2013年12月开始到2014年9月底结束,分招生准备、宣传、报名、考试、录取、总结六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3年12月中旬—2014年1月中旬)
根据学院2014年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材料准备工作,招生经费预算报告等,各专业系开展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招生动员与培训工作。
2、宣传阶段(2014年1月初—2014年3月底)
向各地艺术馆、文化馆、艺术培训等单位邮寄招生简章,将招生信息送到尽可能多的考生培训机构和考生家长手中。
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以新闻媒体和学院网站作为招生宣传和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做好宣传和咨询活动,为考生提供灵活方便的信息咨询服务。
做好电话咨询接待工作。对外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负责人的电话、传真,热情回答考生的相关咨询,指定专人安排值班,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
3、组织生源报名阶段(2014年1月—2014年4月底)
各专业系指派专门招生工作人员通过各地文化主管部门或相关文化教育单位,联系建立考生生源基地,确定招生代理人,并签订《委托招生协议书》,协助其组织推荐考生报名,完成招生任务。
4、考试阶段(2014年4月——2014年7月底)
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试时间为4月18日—20日;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为9月底前。
5、录取阶段(2014年5月初——2014年10月底)
①录取方式:按照省招生办要求,高等教育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中专实行网上与现场录取相结合方式进行。
②录取依据:以学院公布的2014年招生章程为依据,按照上报各专业计划分批次、分层次进行录取。
③录取结果公布:邮寄录取通知书;网上公布查询。
录取期间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完成录取工作。
6、招生总结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1月)
①新生报到后核对数据并进行状况分析;新生注册进入正常学习两个月后,汇总各生源基地推荐考生生源数据,对推荐者兑现补助费。
②做好招生总结和统计工作,中专新生报到后档案封档移交。
五、奖惩措施
为了实现总体目标的完成,根据实际情况,学院将对完成招生
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给予处罚;对各系建立的生源基地招生代理人推荐考生给予招考补助。具体奖惩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对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系给予5000元奖励,超额完成招生计划的,每增加1名学额给予500元奖励,并作为年终评优的优先条件;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系,秋季学额数未达到规定指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对于缺额较大的专业系主要负责人和个别教师视情节给予扣罚岗位津贴和课时费的处理。
②对各地生源基地组织推荐考生,给予资金奖励,其奖励依据,以秋季新生入学注册一学期后的考生名额为准,由招生就业处核准申报,学院纪检部门审核,学院统一审批发放。
六、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高长顺
副主任:杜 伟、隋晓晨
成 员:张东华、张荣海、王艳君、骆凤林、梁 岚、魏红枫、
金东日、周 溟、任 明、张 岩、宋 方、李 坚、童铁英
2、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 任:张东华
副主任:王 博
成 员:贾云雷、仲喜昭
3、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
组 长:杜 伟(学院纪检书记)
成 员:王 琨(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附表:2014年招生计划分解表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表1:
2014年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分解表(550名)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方向 |
学制 |
所在专业系 |
计划 |
1 |
670203 |
舞蹈表演 |
中国舞表演 |
三年 |
舞蹈系 |
25 |
2 |
670207 |
编导 |
舞蹈编导 |
三年 |
舞蹈系 |
30 |
3 |
670206 |
戏曲表演 |
京剧表演(伴奏) |
三年 |
戏剧影视系 |
10 |
4 |
670205 |
影视表演 |
话剧、影视表演 |
三年 |
戏剧影视系 |
20 |
5 |
670202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器乐演奏 |
三年 |
声40、管40、民35、流行系40 |
155 |
6 |
670307 |
主播与播音 |
节目主持.广播电视播音 |
三年 |
传媒系 |
30 |
7 |
670309 |
电视节目制做 |
电视节目编辑制做 |
三年 |
传媒系 |
20 |
8 |
670302 |
摄影摄像技术 |
图片、摄影摄像及制作 |
三年 |
传媒系 |
20 |
9 |
670308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三年 |
传媒系 |
40 |
10 |
670119 |
舞台艺术设计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设计系 |
30 |
11 |
670104 |
电脑艺术设计 |
电脑美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设计系 |
30 |
12 |
670116 |
广告与会展 |
广告与会展设计制做 |
三年 |
艺术设计系 |
20 |
13 |
670305 |
影视动画 |
影视动画设计与制做 |
三年 |
艺术设计系 |
30 |
14 |
670106 |
装潢艺术设计 |
室内外装潢艺术设计制作 |
三年 |
艺术设计系 |
50 |
15 |
670101 |
艺术设计 |
服装设计与表演 |
三年 |
艺术设计系 |
20 |
16 |
670101 |
艺术设计 |
油画与漆画方向 |
三年 |
艺术设计系 |
20 |
附表2:
2014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分解表(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