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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12-07
阅读量:814

  一、 院校名称: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 办学地址: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88号

  三、 招生计划:

  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1

  注:以上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

  其中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兼招中职毕业生。

  各专业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下达后,我院将及时公布。

  四、生源范围:

  生源范围为黑龙江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职高、中专、技校)或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

  五、报名条件:

  1、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黑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及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办负责,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审定。

  六、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

  (二)报名方法:

  考生须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如考生已参加了高考报名,现需兼报高职单招院校的考生,只需在考生标记处选择我院代码。(兼报高考代码:30 ,只报单考代码:70)

  (三)填报专业志愿:

  已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登陆学院网站单独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www.hljitpc.org.cn

  (四)考试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我院另行通知。

  七、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评价方式采取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的相关测试。

  2、中职毕业生(职高、中专、技校)采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参考“文化课”的相

  关考试,参考文化课内容为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

  (二)考试时间:

  以省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八、考务工作安排

  学院依据省招生考试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1、已经录取的考生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

  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2、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类别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进行分类录取。

  3、专业志愿的调剂: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含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其他相关专业中;中职毕业生可在同一类别的专业中进行调剂。

  4、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依次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的成绩进行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照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5、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兼报高考的考生,可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

  十、违纪违规处理

  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

  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报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88号

  咨询电话:0451-85969000 85969005 85969006 85969007

  学院网址:www.hljitp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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