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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位一体”考生素质特长成绩认定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9
阅读量:692

  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符合相关条件(详见招生简章)申请素质特长成绩的同学请携带相应获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到我校进行素质特长成绩认定申请。考生可委托家长进行申请。逾期视为考生放弃该项成绩,我校将不再接受申请和成绩认定。

  我校只接受经现场获奖证书(材料)原件查验后提交的申请,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予以素质特长成绩认定。

  3月21日已经进行获奖证书原件查验并提交申请的考生,此次不需要再次申请。

  时间:2015年3月28日9:00至17:00

  地点:我校下沙校区1号楼一楼大厅

  所需材料:考生身份证(原件)、需要认定的获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

  2015年3月24日

招生简章